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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雖然向被打記者道了歉,但他仍然堅持,作為一個父親,他必須要保護女兒不受騷擾。
與記者互相道歉 賠償2000多元
本報訊 李亞鵬前日由不丹抵曼谷機場時不滿在場記者向小女兒李嫣拍照而動粗,事件鬧上泰國警署,李亞鵬連夜被泰國警方召到警署助查。事件擾攘兩個多小時,李亞鵬與被打傷的記者和解,互相道歉,而李亞鵬賠償1萬泰銖(約合人民幣2030元)給被他打爛相機的記者。他離開警署時發表父親保護孩子的宣言,強調這是身為父親的權利。
互相道歉 賠償記者一萬泰銖
被打的記者要求李亞鵬公開道歉,并賠償被打爛的相機,初時李亞鵬的態度強硬不肯道歉,后因聞風而至到機場警署的傳媒越來越多,李亞鵬態度才軟化。他說會為打人道歉,但要求記者先為嚇到李嫣道歉。
晚上11時半,李亞鵬與記者在警署內達成共識,和平解決事件。記者就拍照一事向李亞鵬道歉,而李亞鵬亦為動粗向記者道歉。雙方互相道歉后握手。由于女記者相機被李亞鵬摔壞,故賠償一萬泰銖(約合人民幣2030元)。
只許遙拍 作為父親要保護女兒
11時40分,李亞鵬步出警署時再被記者包圍追訪,他怒氣沖天叫記者安靜,停步發表他對護女而打記者的感受。
李亞鵬表明了自己的立場,“作為一個人,我沒有權力去制定法律,也不能影響社會去保護明星;但作為一個父親,我不想放棄保護女兒的權利。所以以后大家對這種事情要有分寸。家人是我的底線,拍我,拍我老婆永遠都可以。拍我孩子也可以,但要遙遠拍照,不要嚇到他們。如果繼續有這種事發生,互相繼續道歉的情況也會繼續發生。”
編輯 最愛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