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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鵬不滿《忽周》男攝記拍攝其幼女李嫣的照片,在曼谷機場動粗(圖片來源:中國新聞網)
昨天,李亞鵬就自己在曼谷機場與香港記者發生肢體沖突一事,通過博客做出回應。在這篇題為《歉意與請求》的文章中,李亞鵬向所有的公眾致歉,稱自己過激的行為給社會帶來不好的影響。同時,李亞鵬強調自己依然堅持保護女兒不受傷害的原則,請求記者將鏡頭遠離自己的孩子。
李亞鵬表示道歉是因為:“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我的這種過激行為畢竟給社會帶來不好之影響。”李亞鵬在博客中指出:“當鏡頭在嫣兒的腦袋附近閃動,當抱著嫣兒的母親因為無處藏身而呼喊我時,我沒有能力制定一條法律來制止他們;我也沒有能力去影響周圍的人來同情一個明星的孩子。在我的怒喝失效時我只能用我的肢體不惜一切代價去保護我的女兒不受傷害。這是我的原則,這個原則不會因我今天的歉意而改變絲毫。”李亞鵬表示希望鏡頭以后和自己的孩子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這個距離就當作良心或是道德的體現吧,不要讓我們之間再發生類似的不良行為。是為我的請求。”針對外界曝出的李亞鵬支付約2300港元賠償記者被他打壞的相機費用,其經紀人馬葭澄清:“對方先行道歉之后,亞鵬也道歉了。據我所知沒有賠償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