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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陳冠希和眾女星深陷“艷照門”事件,震驚香港娛樂圈。當這件事慢慢淡出人們視野時,“艷照門”一案終于有了結果。昨日,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正式宣判,香港籍男子郭鎮瑋因在網上發布藝人不雅照片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這是“艷照門”事件發生以來,第一個被正式判刑的涉案人員。
“艷照門”爆發后,當時除涉嫌“不誠實取用計算機”的史可雋外,另有29歲的無業男子鐘亦天和24歲的物流公司文員郭鎮瑋被起訴。之后只涉及到一張照片的鐘亦天取保候審;涉嫌發放近140張淫穢照片的郭鎮瑋則以1萬元保釋外出。直到日前,香港淫審處裁定郭鎮瑋電腦中83張屬于淫穢照片,另外9張則屬于不雅照片。郭鎮瑋于6月2日就此案再次上庭應訊。
昨日法官裁定,雖然涉及的照片在數量上并不算多,被告也并不是以錢財為目的作案,但由于案情嚴重,對于照片中人物造成傷害,因此需要判監以示警告。據悉,在本案宣判前郭曾希望保釋,但未獲批準。郭鎮瑋在被捕時承認自己發布不雅照的行為,同時表示自己“只是得意、貪玩……目的是想將BoBo、阿嬌同張柏芝的照片分享給朋友看。” (稿源: 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