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影人文雋
劉德華曾被逼迫演出《轟天龍虎會》 |
本報訊 (記者 許征 實習生 趙徐州)劉嘉玲日前接受林燕妮采訪時首次回憶了十幾年前被綁架的慘痛經歷。昨日,曾任香港金像獎數屆主席的資深電影人文雋,在博客中有感而發,談到了當年香港明星受黑幫逼迫拍戲不止劉嘉玲,“一起被逼到荷蘭拍戲的還有劉德華、萬梓良等,那部戲劉德華是被槍指著頭拍的。”
綁架劉嘉玲者被殺
大婚之前,劉嘉玲首次面對媒體剖白自己,并談到十幾年前那場恐怖的綁架案。她甚至承認后來梁朝偉已經知道是誰干的,自己還被迫去荷蘭免費為這個綁架自己的老板拍了一部電影。
這番話引發了香港電影人文雋的感慨。前天傍晚,他寫下一篇名為《劉嘉玲當年被逼拍片 那是一個怎樣的年頭》的博客,他爆料說:“劉嘉玲在荷蘭出外景拍過的電影不多,很多網民已迅速找到了這部片子的資料,除了劉嘉玲,主演還有劉德華、萬梓良等。”他還透露,這部電影的老板(也就是綁架劉嘉玲的人)后來因為一宗槍擊案被殺,“他的公司當然也倒閉,今天回頭看,只能當成歷史。”
經理人遭持槍威脅
事實上,這樣的黑幫威逼藝人的事件,在當年的香港娛樂圈只是冰山一角。文雋在文章中表示,那時候“黑幫分子公然挑戰法紀,強迫藝人明星拍戲,持槍威脅經理人搶奪檔期的新聞不時發生,當紅演員除了身不由己,連續十多天都沒時間睡覺外,更是常常收不到片酬。”
但他也頗為感慨地表示:“那個時候其實也正是香港電影界最好的時刻,連黑社會都來趕這趟渾水,證明這個行業有利可圖,臺前幕后,投資老板以及電影院經營者都能賺錢。有錢賺的地方,黑社會才會有興趣,所以那確是香港電影業的黃金年代。”
華仔成為最大目標
文雋還透露,那時候是越紅的明星就越遭殃,因為“大佬”們都沖著你來。“當時助紂為虐的是一些臺灣片商,有人開出價碼,只要有劉德華參演的影片,他們就出價800萬港元購買,那個年頭,劉德華片酬才一兩百萬,拍一部片子的總成本也就三四百萬,換句話說,只要‘請’得到劉德華,還未開工就已經賺了兩三百萬了,有什么比這個還好賺?”
不過,怎么“請”得動劉德華就需要花一番精力了。據記者了解,當年劉德華是被黑幫脅迫最多的明星之一,有一個階段他拍攝了不少“爛片”,就是因為身不由己。而和劉嘉玲一起去荷蘭拍攝那部《轟天龍虎會》,正是文雋所指被人用槍指著腦袋拍完的戲。
文雋感慨港片衰落
昨日下午,記者撥通了文雋電話,他承認博客是自己寫的:“內容真實可靠,我對自己所寫的負責。”不過,他卻不愿意再接受記者的采訪,文雋說,回憶這些東西是因為突然覺得很有感慨,“那個時候到處腥風血雨,但慶幸的是電影業蓬勃發展,如今香港電影業不景氣,拍片賠得多賺得少,黑社會也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