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的所謂傳聞,一般都是無風不起浪的,但到底能否“轉正”,取決于這“浪”是否夠壯闊。想想,一個兩人組合大紅大紫了七個年頭,在這個圈子里的確是鳳毛麟角,早已過了“各領風騷三五年”之忌,可眼下若真的因為“艷照門”而導致她倆各奔前程,多少讓人扼腕嘆息,敢情真的逃不掉“合久必分”的讖語?!
當“艷照門”勢不可擋時,在眾人心目中捧為“玉女”的阿嬌一下子淪為“欲女”,這個天堂地獄的差別,不僅給了阿嬌無限量的打擊,更是讓粉絲們措手不及,而一旦再往深點想時,他們就會恍然大悟般的以為阿嬌欺騙了他們,甚至讓他們感到羞辱。種種無奈,種種憤怒,種種辱罵,注定了人們不會輕易地原諒阿嬌,似乎不將之往死里打不足以泄憤,故而,哪怕是其他涉“艷”之人都被寬恕了,阿嬌都難以有立足之地,也許正所謂是“愛之深,責之切”吧。這就好比,一個最親最愛的人,忽然有一天被人發現她背叛了忠誠背叛了倫理,那個芥蒂之心之憤,由此可見一斑。
從此,阿嬌背上了“罪不容誅”的重擔,她想復出沒門,她參加了“雪中送暖”晚會被人瘋狂投訴,她一心想給汶川災區人民盡點心意被人屢次拒絕……關于她的廣告被撤,關于她在影片中的鏡頭被剪,關于她一切的活動被取消……一言以蔽之,她是活人,卻如同廢人!這就是娛樂圈最恐怖的游戲規則,這也是眾人對藝人最殺人不見血的野蠻手段;沒有法律法規,沒有明文規定,有的僅僅是約俗而定、情理而斷,當眾口一詞時,哪怕沒有章法,哪怕只是行規,阿嬌基本上也是必死無疑的!基于此,跟阿嬌沾上利益之邊的人或團體,既不想冒險,更不想被連坐,所以,阿嬌想“死”而復生難于上青天!
但是,要知道,阿嬌到底不是一個人在作戰,理論上,她一敗涂地,對任何人尤其是她的簽約公司最不利,畢竟慣于唾手可得搖錢樹的財寶,一時沒了,作為精明商人的他們既不習慣更不樂意,垂死還得掙扎一番,更何況阿嬌之“死”只過不限于兩岸三地尤甚而已。換言之,阿嬌挪地,是她復生之最佳捷徑;與其死守一處,等求被赦,從頭再來,還不如挪地一搏,靈活出擊,卷土重來!正如古語所云:人挪活,樹挪死。
明眼人都知道,盡管經歷了“艷照門”的壓迫和摧殘,阿嬌還不是百無一用,等吃干糧的那種,倘若如此,她還就真的只剩下找個稍微富點的男人嫁了。所以,放眼阿嬌挪地能活之“卦象”,其背后的人尤其是握著其“生死符”的高人,怎能輕易放過再賺一次盆滿缽盈的時機呢!總而言之,只要阿嬌還是一只舉足輕重的砝碼,挪地即活,指日可待;怕只怕,一不小心又會陷入“物離鄉貴,人離鄉賤”之詛咒!
作者:大笨鐘少爺
編輯:最愛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