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彭丹太敏感,還是喜歡打官司,據稱,就在媒體大曝“李云迪秘會艷星彭丹”后,李云迪大為氣憤,痛批:“怎么會把我跟中年婦女扯在一起呢。”
生氣的不光是李云迪,也很生氣。不過,彭丹的生氣并不是因為被曝光了“夜會李云迪”,而是因為李云迪稱她為“中年婦女”,很生氣的彭丹憤怒地表示 “我很生氣和委屈,如果這些侮辱我的話是李云迪所說,我會追究其法律責任,但如果是傳媒扭曲,我就會向傳媒追究!”
筆者實在搞不明白,稱一個年近中年的女人為“中年婦女”怎么就構成了侮辱?筆者更不明白,彭丹是真懂法還是真法盲,因一句“中年婦女”就打官司,法院難道會受理。如果法院真的受理,那法院真是彭丹家開的了。
其實,事情不過緣于一次聚餐。
李云迪來滬出席活動,朋友請吃宵夜,彭丹也在其中。就是說,李云迪和彭丹被從不同渠道請來,與一堆朋友共同吃了頓飯。于是,就出現了緋聞。一個是鋼琴王子、一個是性感女神,加上時間為“夜晚”,于是,引發了媒體的聯想。李云迪氣的是,吃飯就吃飯,何必捅給媒體,于是,憤怒稱不想跟“中年婦女”扯在一起。而發誓沒向媒體曝料的彭丹也急了,為自己討個說法。
如果筆者是法官,我幾乎可以認定,此事是彭丹透露給媒體的,即使曝料者不是彭丹本人,也是彭丹的身邊好友。至于是李云迪稱彭丹為“中年婦女”并無不妥,因為“中年婦女”并不含有絲毫“侮辱”的意思。
就像炒作并不犯法一樣,李云迪稱彭丹為“中年婦女”構不成對原告的侮辱,也并不犯法。說到底只是一堆麻煩的亂事。筆者想告訴彭丹的是,想傍人炒作一下,要選擇好對象,王子就是王子,艷星終歸是艷星,兩人是扯不到一塊的,如果硬往一塊扯,就容易出事。
啥事?閑事唄。
作者:邊緣一藍
編輯:最愛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