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爭奪歷時5年 被判每月僅得7萬養老費 梅媽不服要上訴
長達5年的已故香港藝人梅艷芳1億元遺產爭奪案裁決結果已出。
據香港媒體報道,6月16日,法庭判梅媽覃美金敗訴,梅艷芳遺囑有效。梅媽未能如愿獲得女兒的億元遺產,僅僅是得到了每個月7萬元的生活費。
對此,梅媽表示,她就算上訴至終審法院,也會繼續提出上訴。
梅媽每月僅得7萬養老費
6月16日,原告人梅媽覃美金由梅艷芳哥哥梅啟明陪同,到香港高等法院領取書面判決書。“爭產案”中的三個被告,包括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學會及梅艷芳生前好友劉培基,都是派代表前往法院。法院判原告人梅媽覃美金敗訴,指梅艷芳2003年訂立的遺囑有效。
梅艷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宮頸癌去世,其遺產包括在香港、倫敦及東京的多個物業,去世時約值3500萬元,現已升值超過1億元。梅艷芳去世前立下遺囑,聲稱怕母親“太愛花錢”,所以每月只給母親7萬元的生活費至其終老,其余分給姨甥、侄兒作教育基金,將物業送贈好友劉培基等。梅媽死后,遺產會捐給妙境佛學會。
不過,梅媽一直堅稱,梅艷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簽訂的遺囑,法庭應判遺囑無效,希望獨得億元遺產。而被告一方,即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學會及劉培基則指出,雖然梅艷芳當時正服抗抑郁藥,但神志清醒。
此外,這起“爭產案”中間也衍生出了一些枝節。梅媽早前曾控告養和醫院及梅艷芳的主診腫瘤科醫生張文龍,指醫生串通他人讓梅艷芳在不合理的情況下簽署文件,并瞞騙梅家的知情權。但后來法庭以申索無理為由,剔除了該要求。
梅媽仍然不服還要上訴
不過據《星島日報》報道,對于這樣的結果,梅媽表示,若梅艷芳的遺產全數用做慈善用途,她不會有異議,但現在卻是交給其他人處理,她就算上訴至終審法院,都會繼續提出上訴。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則表示,梅艷芳所有的財物被他人侵吞,他希望能獲得平反。
另外,法庭也下令各方的訴訟費用都會在梅艷芳的遺產中扣除,所以梅媽就算這次被判敗訴,都不用支付任何訴訟費用。不過也有報道稱,梅媽在“爭產案”中花了約300萬元律師費,她曾向法庭要求從女兒遺產中撥出這筆費用,但卻遭到拒絕。
中新
【“爭產案”大戰】
■2003年12月3日
梅艷芳在香港養和醫院立下遺囑,成立信托基金管理自己的遺產,遺囑內容成為焦點。
■2004年1月
阿梅的經紀人王敏慧和梅媽覃美金為了爭遺產而反目成仇。據稱阿梅的遺囑中包括梅媽、王敏慧、許志安和何韻詩。王敏慧可得到阿梅遺產的30%(當時約3000萬港元),比梅媽多了1000萬元。
■2005年12月
梅艷芳逝世兩周年的祭奠儀式上,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突然貼出多張聲明信,說梅艷芳去世前的最后時刻,是被養和醫院非法禁錮,失去了人身自由,含冤去世,暗指梅艷芳的遺囑是遭人脅迫寫下。
■2006年8月
遺產獨立管理人德勤會計師事務所、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向法庭申請出售梅艷芳的物業,以支付遺產分配期間管理人預期需付的700萬港元支出及其他開支。會計師事務所在法庭公布,梅艷芳的遺產時值約6800萬港元。最終各方達成和解,法庭批準德勤出售梅艷芳在東京和新加坡的兩個分別估價為170萬和900萬港元的物業。
■2008年4月
梅艷芳遺產升值,總資產過億。梅媽再度上訴,要求法院重新審理梅艷芳遺囑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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