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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東方日報》報道,梅艷芳遺產案法庭今早判決,梅艷芳母親覃美金要求法庭頒令,判梅艷芳03年12月立下的遺囑無效,今日法庭判其敗訴,梅艷芳的遺囑屬有效。該份遺囑的內容包括,每月給予覃美金7萬元、將兩個物業送予劉培基、預留約170萬元予梅艷芳的4名侄子女作讀書基金,余下的財產將撥給佛學會。
梅艷芳母親覃美金早前曾表示,即使被判敗訴都會再提出上訴,主要理由是質疑梅艷芳立遺囑時,其精神狀態及判斷力,都受病情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