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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琴格日樂和金莎均未出席 法院將擇日宣判
晨報訊(記者 王皓)金莎和斯琴格日樂昨日鬧到了法庭上!
今年2月底,金莎發表博文《當女歌手變成潑婦》,稱自己和斯琴格日樂在參加完《舞林大會》節目錄制后,對方因不滿等候自己與歌迷合影而爆粗口罵人,此事被網友稱為“潑婦門”事件。由于金莎在博文中先后出現“潑婦”、“去看心理醫生”等字樣,斯琴格日樂怒而上訴,將金莎告上法庭,要求金莎公開道歉并賠償30萬元。
昨日,斯琴格日樂訴金莎侵犯名譽權案在北京東城法院開庭審理。二人均未能出庭。她們委托的代理人就博文是否侵害名譽展開爭論。本報記者通過《新京報》同行了解到現場的一些情況。
金莎的代理人辯稱,博文陳述的當晚事件真實客觀,不應構成侵權,還當庭播放了“莎拉”(金莎的Fans)對當時情景的陳述。對于博文中的攻擊性語言,代理人解釋稱南北方對某些中性詞理解不同,導致原被告雙方在理解博文中的涉案詞語產生了分歧,這不應該算是侵權。
斯琴格日樂的代理人對此反擊,“我查了新華詞典,全都是侮辱詞。”并認為金莎發表博文意在炒作自己。
法院未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后,記者分別聯系了二人的經紀公司。
正大國際公司的朱女士表示,斯琴格日樂本來是不想理會這件事情,但后來金莎的做法“觸及了她的底線”,于是才想到用法律手段討個說法。朱女士表示,斯琴格日樂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未過問這件事了,目前她正在忙于賑災和奧運的演出。
金莎方面海蝶公司的陳先生表示:“這件事兩人都有錯,但金莎問心無愧,這件事也不會對她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