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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超被起訴了!原告不是別人,正是一手捧紅他的前經紀公司廣東明珠文化。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受理此案。
《甜蜜蜜》等多部電視劇的熱播,讓鄧超一躍成為電視圈當紅小生。近日,鄧超的前經紀公司廣州明珠公司以違約為由要起訴鄧超。該公司稱鄧超在合約將滿之時,不理公司的安排,私自接片,不參加公司安排的電視劇拍攝,致使公司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涉嫌違約,因此,要求賠償750萬。記者聯系該公司負責宣傳的王女士時,對方對此事的一些關鍵環節和要素一問三不知。只用“全權委托律師受理,并且公司目前已經下達指令,不再對外透露相關情況”為由,守口如瓶。
在被告一事傳出后,記者從華誼方面得到消息稱,因為廣州明珠與鄧超簽訂的合約中有一條規定,就算合約期滿了,兩年時間內,沒有公司的允許,鄧超也不能與其他公司簽約,正因如此,鄧超雖表面看來是華誼的人,其實還未簽約。
鄧超昨日正巧來滬參加東方衛視《加油!2008》的直播節目,一向對媒體很是友善的他,卻突然通過主辦方轉達了自己拒絕采訪的態度,甚至為了躲避媒體,到直播開始前后才匆匆趕到現場。記者獲悉,前一天在廣州為電視劇《甜蜜蜜》宣傳時,被問到起訴一事,他也拒絕回答。不過,據在現場的記者透露,鄧超當天全程都笑得很開心,還忙著和孫儷一唱一和,根本不像是有750萬賠償金在身的人。如此退避三舍的封口態度,不免令人與“炒作”聯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