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新駕車受傷,需坐輪椅由救護員送院,事后證實酒后駕駛被捕(資料圖片)
去年涉酒后駕駛發生交通意外的香港電臺助理廣播處長張文新,即將面對公務員事務局的紀律程序。據悉,港臺研究過有關張文新醉駕事件的法庭判詞后,已向公務員事務局提交報告,而當局亦已就張的醉駕事件開列檔案展開紀律程序。按現有機制,輕則被警告,嚴重者會被革職。
雖然張文新需面對政府內部的紀律程序,但一般預料當局不會對他作出嚴重處分,因為其酒后駕駛所犯下的錯誤,并非與其公務有關,加上其醉駕發生時亦不是辦公時間,故當局會對他判處革職或勒令退休等“極刑”的機會很微,最終可能只會向其發出警告或譴責了事。
公務員的紀律處分包括譴責、嚴厲譴責、罰款、降級、勒令退休及革職。
張文新于去年10月19日凌晨1時許,駕著私家車返回大圍瑞峰花園住所,途中為閃避流浪狗,意外撞向山邊。警方接報后到場,為張進行酒精測試及發現超標后,將其拘捕。不過,張事后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卻拒絕提供血液樣本進行測試。
今年1月下旬張文新在法庭承認酒后撞車,沒向警方提供血液樣本進行測試及其車牌不符合法例規定兩項罪名,被判罰款7千5百元及停牌一年。事后張文新稱不會因此而戒酒,只稱不會酒后駕駛。
據悉,署理廣播處處長傅小慧收到法庭的正式判詞后,經仔細研究,早前已向公務員事務局提交報告,而當局亦正式就事件開列檔案,展開紀律程序。
當局會仔細研究個案,并給予張文新足夠機會作出自辯及申述,但未必需要召開正式的紀律研訊,當局可考慮采取非正式紀律行動,或只要求張文新透過書面回應。
不過,由于張文新屬首長級公務員,當局若決定對其作出任何紀律行動,均須咨詢公務員敘用委員會的意見。
事實上,港臺高層近年丑聞不絕,先有去年7月,前廣播處處長朱培慶被傳媒揭發與艷女CoCo夜游,最終因這桃色丑聞而被迫要提早退休,可幸的是朱培慶毋須面對政府內部的紀律聆訊。不過,同被稱為港臺“風塵三俠”之一的張文新,經今次醉駕事件,卻難逃要接受政府內部紀律程序的命運。(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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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臺員工近年丑聞一覽
2007年10月
助理廣播處長張文新涉醉酒駕駛,發生交通意外,面部被玻璃碎片割傷。今年年初被法庭判處未能提供血液樣本及車牌不符合規定兩項罪名,罰款共7500元及停牌18個月。
2007年10月
港臺DJ陳敬創被廉署起訴12項罪名,包括涉嫌不誠實使用10張付款申領表等,案件排期至今年5月開審;另一女DJ“拿拿淋”李慧娜亦被控涉侵吞撰稿及資料搜集費,合共1萬8千多元,今年1月因證據不足撤銷控罪。
2007年8月
港臺DJ 梁奕倫及胞姐梁慧嘉,被廉署落案起訴串謀利用節目詐騙港臺撰稿費及資料搜集費約1萬元,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07年7月
廣播處長朱培慶遭傳媒拍攝到與艷女CoCo挽臂夜游,事后朱培慶主動要求提早退休,獲港府批準。
2006年6月
廉署拘捕港臺二臺副節目總監兼高級節目主任何重恩、DJ“拿拿淋”、前DJ Kawaii等,懷疑有人涉嫌向港臺提供虛假數據申領服務費,騙取約7萬元。其中Kawaii因證據不足沒有被起訴。
2005年4月
節目助理張健民在2000至2002年間串同2名制作公司董事,用虛假報價單訛騙港臺74萬元,判囚6個月,緩刑2年。
2004年12月
高級節目主任林淑兒在2001至2003年間騙取房屋津貼40萬元,判囚1年,緩刑2年。
2002年10月
傳媒拓展組總監蘇狄嘉在2000年未有按正常程序審批下屬工作開支,當事人接受紀律處分,3至5年內不準升職,約滿后黯然離職。
2002年10月
英文臺臺長曾葉發被揭發在1999至2000年虛報聘用特約人數,所得款項用作員工額外薪金,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囚4個月,緩刑2年。
200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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