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梅艷芳干媽何博瑞娜等相關證人日前相繼在香港高等法院出庭作證,梅艷芳母親覃美金與梅艷芳遺囑受益人劉培基等之間的億元遺產糾紛愈演愈烈。
梅艷芳身前與好友合影
記者發現,目前遺產案的爭議焦點集中在梅艷芳臨終前是否神智清醒、每月給母親7萬生活費是否封頂以及與母親的關系是否不佳等三個方面。目前,當事人都很謹慎,在庭審之外不作任何表態。
爭議一
臨終前神智清醒?
之前,梅艷芳的母親曾就梅艷芳在立遺囑時是否具備行為能力提出過異議。而日前,梅艷芳是否看過最終版的遺囑并知曉其內容,也成了雙方爭議的焦點之一。對于梅艷芳在訂立遺囑時,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了解遺囑內容,訴訟雙方各傳召了重量級的專家作證。
據當天開庭時的證詞顯示,梅艷芳在發病前因抑郁及失眠問題多次看精神科醫生,還服用了抗抑郁的藥物,但其主治醫生張文龍認為這些藥物并不會影響其判斷。張醫生正是梅艷芳簽遺囑和信托契約的見證人之一,他透露,梅艷芳在2003年12月24日呼吸衰竭、要用氧氣罩前,神志一直是清醒的。治療過程中服用的鎮靜劑及止痛藥不會影響她的認知能力。
覃美金的代理律師陳志鴻曾在問詢時指出,梅艷芳臨終前病情已很嚴重,在日本拍攝廣告時曾出現大量尿血的情況,當時設立遺囑和信托基金的情形十分危急,因此受梅艷芳囑托成立信托基金管理遺產的香港匯豐銀行前信托主管劉蔡秀蓮在簽署信托基金合約前,沒有把最后版本給梅艷芳及其干媽何傅瑞娜審閱。對此,劉蔡秀蓮回答稱在電話中向何傅瑞娜解釋過,最后的遺囑版本也是根據梅艷芳的意愿設立的。
爭議二
給母親每月7萬元封頂?
梅艷芳遺產案雙方爭論的一個焦點是梅艷芳遺囑中,每月提供母親覃美金7萬元生活費是否為上限。覃美金方面認為,梅艷芳稱每月給予母親的生活費是7萬元,但這并非限制母親每月的生活費只能有7萬元。
對此,劉蔡秀蓮并不同意。她強調,梅艷芳委托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遺產,正是因為擔憂母親會一次性把遺產花盡,所以該數目就是上限。并且,劉蔡秀蓮認為7萬元其實已足夠維持覃美金的正常生活費,包括雇傭兩名傭人和一名司機。
爭議三
與母親及哥哥關系不佳?
梅艷芳的干媽何傅瑞娜當日以證人身份出庭,接受了梅艷芳遺囑現受益人之一劉培基的代理律師的問詢,她坦承梅艷芳與母親的關系不是很好。她說曾多次看見梅艷芳在與母親通電話后就顯得不開心。原來在梅艷芳公開病情后不久,覃美金就致電問她要錢,這讓梅艷芳相當失落,認為母親只關心金錢而不關心她的病情。
此外,何博瑞娜透露,梅艷芳剛出道不久時,其大哥梅啟明曾因做生意失敗而欠下巨債,但他竟讓梅媽當其擔保人,變相要梅艷芳替他還債,因此兩人關系也不是最佳,她自認識梅艷芳后就從沒有見過梅啟明。
據悉,在何博瑞娜接受問詢時,覃美金等在場,但并未輪到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