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藝人梅艷芳養母何冠昌太太說,阿梅生前一直渴望成為他們的女兒,因此丈夫在阿梅要求下曾替她改名為何加男。何太透露,阿梅曾說與梅媽“不是很親”,與大哥梅啟明的關系亦不佳。阿梅更曾向何太哭訴說,她公開病情后,梅母竟要求阿梅給她一筆錢,卻沒有關心其病情,使她非常失落。
已故藝人梅艷芳遺產訴訟案,昨日在高院續審,嘉禾娛樂創辦人之一何冠昌的遺孀、阿梅養母何傅瑞娜,昨午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何太說,自1980年起,阿梅已與他們夫婦認識,其后亦正式上認做養父養母。何太透露,阿梅很渴望成為他們的女兒,因此在阿梅要求下,何冠昌便替阿梅起另一個名字“何加男”(Karen),阿梅亦很喜歡該名字,故此當她決定成立信托基金時,便把基金名稱改為“Karentrust”,阿梅亦稱呼何太為“阿媽”,何太亦叫她“阿女”。
稱呼何太為“阿媽”
何太說,阿梅會把其戶口交給她打理,事實上她亦擁有阿梅其中一間在瑞士注冊的公司的戶口操作權,何太對阿梅的使費亦很清楚。庭上何太便指出,阿梅由2003年11月27日入住養和醫院至12月30日身故時,共支付了一百四十萬作醫療費。
何太表示,阿梅一直希望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遺產,因此她便聯系匯豐的劉太協助阿梅,并替阿梅向劉太傳達她的意愿。何太形容阿梅“乖女兒”,懂得處理自己的遺產,希望遺產能得到彈性處理,從而可長時間供養母親,阿梅亦認為每月給梅媽七萬元已足夠。
何太接受劉培基代表律師引導作供時被問到阿梅與母親的關系時,何太慨嘆地說,阿梅與梅媽“唔系好親”,何太曾多次看見阿梅與母親通電話后顯得不開心,且“喊曬口”。她更舉例說,阿梅曾告訴她自向傳媒公開病情后不久,梅媽即致電她“問佢要錢旁身”,阿梅感相當失落,因梅媽只關心金錢而不關心她的病情。何太還透露,自己亦曾代阿梅借錢予梅母。
日本拍廣告“屙血”
何太說,阿梅與大哥梅啟明的關系“一直不太好”,而她自認識阿梅后從沒有見過梅啟明。何太透露,阿梅出道不久時梅啟明曾因做生意而欠下巨債,但他竟以梅媽作其擔保人,變相使阿梅要替他的債項負責。
梅媽昨日與梅啟明亦有到庭聽審,何太庭上作供時,他們只默默望著何太,沒有露出任何表情。
何太昨日接受梅母代表律師盤問時,透露阿梅于2003年11月24日起帶病到日本拍攝廣告時胃部不適,且于二十六日起一日內三至四次出現大量“屙血”。當何太透過電話得知此事時,立刻致電阿梅的腸胃科醫生,并著他教阿梅于日本買藥,阿梅最終需乘飛機回港,廣告亦只拍了一個鏡頭,其余的要導演自行想辦法。
何太表示,阿梅當時更需要空姐在飛機上煮粥給阿梅,故使她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