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洛施事件,眾藝人有不同看法。
陳慧琳:“我沒逐條細看梁洛施的訴狀,但如果要違背自己意愿的事,就不要做!(公司有沒要求你做不是合約的事?)沒有!自己的合約,最終決定做不做,是自己說了算,硬逼我做傻的嗎!我(做)新人時候經理人合約都是這樣的,這么多年同公司合作很愉快。”
Mani(中)對梁洛施(左)及蔡卓妍寵愛有加,事事照顧周到(資料圖片)
對于梁洛施入稟事件,圈中藝人反應不一,陳慧琳亦有話要說
裕美:“同公司簽了10年合約,有看清楚合約內容,我14歲簽給StarEast,后來連合約轉新公司,重新計10年,不過都OK,因為我系簽給叻哥,他同經理人都好疼我、保護我。(有沒向公司墊支零用錢?)沒試過。”
衛蘭:“嘩!是不是真的?Oh My God!那樣對藝人有一點點不公平。(做過合約以外的工作?)沒有,好幸運,公司會問我工作做得舒不舒服,幸好同公司的想法相同。”
周柏豪:“我作為新人,我同公司簽的約是單位數,長不長、合不合理很難界定,我覺得公司叫我做的都很合理,怎樣講都好,最重要的是尊重合約精神。”
泳兒:“我有看過報道,其實我沒什么要評論,只是想事件盡快解決。”
鐘舒漫:“希望他們和平解決,作為朋友會祝福她(Isabella),之前她在外國拍戲,我們在Facebook聊過天,不過是很久前的事,(有沒影響公司士氣?)沒有,大家一向都做自己的工作。”
周麗淇:“每家公司計算(抽傭)都不同,我不回應。但我覺得自己入行以來都好順利,公司安排的工作都好合理,我信得過公司,公司叫我做什么就做什么。”
關心妍:“每個藝人同公司之間的合作,合約內容都有不同,簽約就好似一紙婚書,很影響前途,所以要看清楚。我入行初時簽約都是一塌糊涂,因為條約很深,現在要慢慢學習,亦會請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