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門”主角陳冠希
“艷照門”事件發生后,網民關心的并不是背后的黑幕,因為不管是經紀公司之間的宿怨,還是英皇自己炒作失控,均可用法律調控,而是面對玉女一夜之間變“欲女”的震撼和隱憂。半個月后,“艷照門”女星張柏芝和阿嬌已相繼復工,輿論似乎并沒給予太多原諒,而是轉向了困惑:突破了道德底線的感覺,真可以那么輕松、“堅強”,甚至連個歉意都沒有?
1013張“艷照”的網絡流傳,“不去看”的片面抵制是無濟于事的,就象阿嬌的“看到接吻畫面就感覺惡心”的宣稱一樣,可能只是又一出“道德秀”。恰如網民所言,“你敢照,我就敢看。”看了之后卻叫別人不要看,看了的人成了沒看的人的道德代言人,這本身就不道德,所以沒看的人當然并不領情,憤懣地罵娘。互聯網時代的完全控制,已成為不可能。抵制,你抵制得了嗎?筆者以為,可以引導的是,看了之后的認識。發起抵制看“艷照”倡議的媒體群,不如在這個層面費點心思,可能更有益。
“艷照門”事件的警醒在于,對娛樂圈偶像的摧毀,以及怎么通過明星效應的放大,去看待性道德底線的決口和重建問題?
面對1013張“艷照”,有的花容失色:啊,原來娛樂圈已經這樣了,成了個大歡場,真是顏面掃地!于是有的就笑了:娛樂圈曾經有過顏面嗎?還有的震撼之余,景仰之情如滔滔江水,正所謂“為人不識陳冠希,不看A片也死機。”可以做,但不要拍;可以拍,但不要放在電腦上。君不見,網上偷盜的中招者,不是無知的“衰人”,就是不信邪的“高人”,包括防火墻森嚴的企業、政府系統,哪知強中自有強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這是互聯網技術的溢出負效應。明星也是人,但明星的生活是有公共示范效應的。公眾給了明星賴以生存的注意力,那么,明星就該以演藝水平和良好公共形象的塑造來回報公眾,在這個意義上,私生活的糜爛是說不過去的。明星大概也是知道的,是不能做道德的侏儒的,所以阿嬌之前才有“絕不發生婚前性行為”等言論,偷拍事件后還傷心地哭,清純玉女的形象贏得了越來越多的“粉絲”。但現實是最能教育人的,“艷照門”事件后,有人說“鄙視的不是她的放蕩,而是她的虛偽。”
性,絕不僅僅是性。性往往和財富、身份、地位掛鉤,哪個“落馬”官員沒有生活作風問題?陳冠希為什么能泡到那么多女星,難道他作為性工作者,也是天賦異稟?名人為什么不能垂范?這些是值得反思的。劈腿擁有N多性伴侶,必須沖破財富和道德的雙重規范,名人恰好具有財富的優勢,進而輕而易舉地導致道德的決堤。他們的邏輯是,食色性也,性就是吃飯,錢多了,就應該換菜譜。但他們不知道,此舉激化了性的貧富懸殊的矛盾。中國男女性別比趨近6比5,就是說有1億人可能討不到老婆,而公眾心目中的“名人”,卻在肆意揮霍。財富的差距,如果導致了道德標準的差距,那么,公眾因不但沒有回報、反而被欺騙的注意力付出,難道就不應該震驚、憤怒嗎?性真的可以那么隨便嗎?
“艷照”若未流出,不管是陳冠希,還是張柏芝、鐘欣桐(阿嬌)、陳思慧、楊永晴,自個兒坐在亞文化的門檻上,口交,3P,斷背,虐戀,都沒人管你。就好比一個人可往私人泳池里倒垃圾,但是往別人都在游泳的公有湖水里倒垃圾,就得負責,何況倒垃圾的還是明星?
“艷照門”事件,已經不再是明星的個人私事。觸動了性的道德底線,讓沒條件的咬牙切齒,有條件的“見賢思齊”,后果是什么?難道就不應該懺悔、道歉?但遺憾的是,“艷照門”事件的當事人,還沒有一個向公眾道歉的,有的甚至面無愧色。這才是讓人擔憂的:不愿意去取得公眾的諒解,“艷照門”事件是不是只是一次“道德皮試”?筆者不相信這是勇氣的問題。莫非是說,飯,要一口一口地吃,底線,要一步一步地破?
這讓人想起了最近關于章子怡上春晚飚歌的爭議。春晚過后,總導演陳臨春說,“大牌”章子怡上春晚“首先考慮的是關注度”,認為輿論的批評“莫名其妙”。其實這是偷換概念,章子怡是演電影的“大牌”,不是唱歌的“大牌”。如果真的沒有“潛規則”,那就說明了春晚用章子怡的險惡用心,又在給公眾的眼睛作“強奸皮試”。有了摸著石頭過了河的經驗,今后的春晚,膽子就會大一些,類似趙本山領舞《天鵝湖》、泰森打乒乓球等更具顛覆性的“惡搞節目”或許就不可避免。同理,原諒與反思并不矛盾,如果“艷照門”事件只是一次“道德皮試”,不能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