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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皇藝人談起梁洛施解約事件小心翼翼
對于梁洛施與英皇對簿公堂,同門多采取回避、不愿置評態度,明顯不想牽涉入內:
關智斌:
我是Small Potato,不知發生什么事!(發展一般的藝人會被裁走?)我只知道魚不過塘不會肥!
鄭希怡:
這件事不知道講什么好,沒聽過梁洛施說不開心!(忘本?)她自己選擇的,忘不忘本不方便評論!
洪卓立:
合作年期不能說公不公平,對我來講不是太長!(合作不了就解約?)不如想怎樣合作還好!(梁洛施跟李澤楷拍拖?)作為朋友祝福她!
方力申:
藝人應該看清楚合約,要尊重合約精神。我弟弟將來會是律師,現在他都幫我看合約。
我當年簽約,都要注明可以繼續游泳和讀書。
鄧麗欣:
藝人合約很重要,我入行時只有18歲,要找大人陪簽合約,還找了律師看細則,一定要看清楚,否則很吃虧!
何韻詩:
藝人有自己的想法,意氣用事難解決問題,硬碰硬沒有用,經理人簽下你肯定有感情,涉及打官司會傷和氣、傷荷包!
江若琳:
一家不知道一家事,我跟公司關系很好,今天的一切來自公司。(如果被高薪挖角呢?)做人要飲水思源,不應該只看利益!
官恩娜:
藝人簽了約應該遵守合約精神,做人要飲水思源。
唐寧:
我覺得經理人對自己來講,就好像家人一樣,我由16歲開始認識他,在公在私都會把問題拿出來談,找經理人最重要是互相信任,關系才能長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