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舒漫認為她與英皇的合約合理。
鄧穎芝(右四)認為藝人應飲水思源。
近日英皇與梁洛施因合約問題而鬧上法庭,曾任梁洛施形象顧問的前英皇小花何嘉莉,除心痛前經理人霍汶希備受攻擊外,更以過來人身份勸師妹。
嘉莉當年與英皇解約,與近日梁洛施(Isabella)事件被相提并論,最初她婉拒記者訪問,最后才肯作簡單回應。作為師姐姐又是過來人,嘉莉慨嘆:“好可惜!我不清楚來龍去脈,最要緊的是不要傷感情!凡事有商有量!”提到合約條款,嘉莉笑說:“我雖然糊涂,但也知道合約的內容!因為幕前工作真不容易,我也曾想過解約,Mani同公司都好關心我,同我分析過,過程順利也沒有賠償!之后還叫我回來做形象顧問,減輕我的經濟壓力!”
當年思想未成熟
嘉莉03年要求提早5年解約轉讀時裝設計,但與發型師男友DY分手后,經濟出現問題,Mani推薦她重返英皇為藝人設計形象,首個任務就是為Isabella設計造型:“當年Isabella思想未成熟,性格率真。(傳聞她難相處?)我和她沒有直接爭拗,相處OK。有同事向我投訴過一些是非,這種事總會有的啦!”至于Mani則說:“作為經理人同公司,要對藝人負責任,嘉莉性格不適合做這行,商量過而解約!當年還有一個藝人晴晴,現在在英皇做珠寶設計!”
另外,英皇娛樂(香港)有限公司日前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旗下藝人梁洛施Isabella(前名梁洛瑤)違約。入稟狀透露Isabella今年3月27日向英皇發律師信,聲稱雙方合約“不再具約束力”。英皇指她此舉有違約之嫌,令英皇蒙受損失。要求Isabella作出賠償,并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她從事未符合合約內容的電影、電視、廣播及廣告等娛樂事業工作。
對于有消息指Isabella已向法庭呈請,要求法庭裁定她與英皇之間的合約存在不公平條文,是屬不合法理,律師鄧達明解釋Isabella提出的應該是聲明(Declaration),而非呈請(Petition)。呈請一般適用于清盤、破產、離婚或收樓官司。鄧律師又稱入稟索償及聲明性質不同,但沒有高低之分,法庭都會將案件合并處理。
鐘舒漫:合約條款合理
至于英皇小花鐘舒漫(Sherman)昨日出席活動時表示,早前在Facebook及SMS與Isabella聊天,得知對方很開心,但沒提及感情事:“傳聞稱簽不平等合約條款?我同公司的合約條款合理,看清楚再動筆。”不過鄧穎芝則覺得做人不可以忘本:“公司養大自己,曾經是一家人,不要搞到這么大,能忍耐才會成功!(信不信Isabella同李澤楷拍拖?)不是很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