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披露,著名小品作者、高秀敏丈夫何慶魁涉嫌參與了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3億元的非法集資案,并從中獲得了600多萬元的收入。但是何慶魁兒子何樹成在接受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何慶魁取得的都是合法代言收入,對所代言公司進行虛假廣告、非法集資一事完全不知情。
警方透露
代言萬里大造林獲利636萬
據北京媒體報道,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聯合小品作者何慶魁和高秀敏,號稱“用5年時間投入100億元,在長江以北14個省份造林1500萬畝”。在何慶魁夫婦的名人效應影響下,萬里大造林公司迅速壯大,至今已誘使全國3萬多名群眾投資所謂速生豐產楊樹林,涉案金額達13億元。內蒙古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烏日圖曾表示:“犯罪嫌疑人陳相貴2003年在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虛假廣告宣傳和非法經營手段非法吸納社會公眾資金時,何慶魁、高秀敏以‘無形資產’入股,成為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
警方提供的一份由何慶魁、陳相貴(萬里大造林公司負責人)親筆簽名的“結算清單”顯示:截至2004年1月31日,依據每畝20%的利潤提成規定,何慶魁、高秀敏提成136萬元。除利潤提成外,司法審計顯示,何慶魁已經從萬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費的名義提取了500萬元。烏日圖介紹說,目前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已立案查辦有關萬里大造林案件4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70余人。
兒子回應
不是提成,是投資
昨日何慶魁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幾經周折記者聯系上了他的兒子何樹成。何樹成對此事表現得非常憤慨:“他們這是在敗壞我父親的名聲,事實完全不是那樣。”
何樹成告訴記者,“當初父親專門看了陳相貴所帶來的國家發放的相關證件,一切都是合法的,父親才答應代言。而且父親只是萬里大造林公司的形象代言人,不是什么副董事長,只是名譽董事,不參加公司的任何生產經營,哪里有20%的提成一說,我們只收取形象代言費。”記者追問這筆代言費究竟是多少?何樹成表示不方便透露。
對于之前警方透露的,何慶魁從萬里大造林公司共獲利636萬元的說法,何樹成表示,這些不是提成,“據我所知,這筆錢中至少有600萬是陳相貴給父親的松源慶魁影視公司,用于投資拍攝《圣水湖畔》的。陳相貴是這部劇的投資人,現在這部劇已經播完了,還得了五個一工程獎。前段時間烏日圖找到父親,要父親退還這600萬元,父親表示不可理解。但他也理性地告訴烏日圖,只要拿出相關法律憑證與正式法律文件,他可以退還相關費用。不過至今父親都沒有看到法律文件。”談到何慶魁的近況,何樹成稱:“他最近很心煩,反復說被他們陷害了,名聲都敗壞了,他正在聯系司法部門,要求還自己一個公道。”
律師說法
如是共犯,可判無期
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胡政生就此事表示,作為一個名人,利用其知名度為商家代言本身沒有錯。但如果商家在宣傳過程中有夸大或者虛假的成分,就要另當別論。如果何慶魁對商家的虛假宣傳完全不知情,那么他在代言過程所取得的利益,可能不會被追回,“因為他在這個過程中付出勞動”,不過胡律師也表示,現在還無法對這個案件最后定性,因為很多情況還不明朗。
而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的杜利安律師則表示:“就目前從媒體上了解到的情況來看,和葛優的億霖案還是有區別的。一旦認定何慶魁是共同犯罪的話,那么判無期很正常。要最終認定何慶魁是否共犯,還要看其他的證人證言,包括他自己的供訴等等,最終形成一個證據鏈,不是現在披露的這些東西可以坐實的。”至于何慶魁從萬里公司獲得的收入,杜律師表示:“按照中國的司法制度,會被認定為非法所得,予以追繳。但是只要何慶魁沒有被認定為共犯,那他不會被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