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娟昨日手捧材料走出法庭,跟媒體記者表示“相信法院會給出公正判決”后迅速離開。
昨日,被稱為“瘋狂粉絲”的楊麗娟狀告《南方周末》侵權一案在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開審。據了解,庭審當天并沒有判決結果,法院定于擇日再審。原告被告雙方代理律師皆表示,因案件比較復雜,當天沒有審判結果是正常的。”楊母表示對案件勝訴有信心,并且“要砸鍋賣鐵告到底”。
而被告《南方周末》的代理律師則表示,這個案件有3點很明確:第一,我們尊重原告的起訴,你覺得侵犯了你的權利你就可以提出訴訟,我們會以平和的心態應訴;第二,《南方周末》并不是輕易地刊載這篇文章,它是考慮了公眾利益和當事人利益所做的一個平衡,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作了充分的考慮和尊重;第三,法院也比較重視這次案件,不管結果如何我們都會尊重法院的判決。如果對方將繼續提出訴訟,我們還是會正常處理,“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按照我的經驗,離下一次庭審不會太久。我個人對這個案件勝訴很有信心。
砸鍋賣鐵,一直告到贏為止
昨日的審理分為上午和下午兩場。據楊母和知情人士所言,在上午的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法官以整理資料和進一步了解情況為由將案件定于下午3點再審。在下午的庭審結束后,仍然沒有一個判決結果。被告《南方周末》的代理律師解釋,因該案件涉及到隱私權和名譽權,所以采取不公開審理。“一些程序化的步驟已經完成了,比如雙方發問和陳述,下一次開庭雙方就將進行法庭辯論。”
在上午庭審結束后,記者采訪了楊麗娟的母親陶菊英。她拄著拐杖,除佩戴一些簡單的飾品外,還上了淡妝,談話過程中聲音很低,額頭滲出細細的汗。
楊母在采訪中一直聲明,打官司是為討一個公道,“因為它(《南方周末》)的報道夸大事實,那些事根本是無中生有的,嚴重傷害了我們。”當被問到文章中哪一部分是無中生有時,楊母不愿多做回應,只是稱“挑撥了我們夫妻、母女的關系”。母女兩人因身體不好無法工作,每人每月靠領取200元左右的低保度日。至于打官司的費用從何而來,楊母簡單說了一句“好心人的捐助”,并馬上表示:“就是砸鍋賣鐵我們也要告,一直告到贏為止。”
身體虛弱,對媒體失望透了
隨后,記者撥通了楊麗娟本人的手機,她的彩鈴依然是劉德華( 聽歌)的歌曲。當記者表明身份后,楊麗娟立即掛斷了電話。記者又通過楊母了解到她們的具體住處——廣州黃埔大道上的一個小賓館,并在電話里約好過去聊聊。
走到賓館的走廊,記者發現了身穿綠色上衣、身形有些發福的楊麗娟。母女倆住在該賓館的標準雙人間,價格在180元左右。楊母臨時變卦,通過賓館工作人員表示不愿接受采訪,下午庭審再說。記者對這種變故表示不解時,楊麗娟說了一句:“她被氣糊涂了,怎么把住的地方告訴別人?”
楊麗娟表示自己一直生病,身體很虛弱,在過去的一年中,她和母親一直待在蘭州家里。又說:“問這些有什么意義?”在接下來的采訪中,楊麗娟不時用“沒啥可說的”、“我頭很暈”來回應記者的提問,并對記者中午的打擾表示不滿。“下午還有庭審,我們都沒休息,飯也只吃了一半”。對于過去一年的生活和精神狀況,她更是不愿透露。不過據楊母介紹,自己和女兒這次是坐火車臥鋪來廣州的,父親過世后,楊麗娟每天都以淚洗面,“思念父親”。楊麗娟最后向記者抱怨:“你們不要再挖空心思找新聞,我對你們媒體失望透了!”
先回蘭州,還要狀告劉德華
昨天下午的庭審從3點進行到近5點,對于最后沒有宣判結果,楊麗娟很平靜,表示要回家去等下次開庭,因為住在廣州的費用太高,“我住得起嗎?”
她手拿幾本跟名譽侵權有關的法律書籍先行下樓,母親拄著拐杖跟隨其后。楊母表示,接下來會狀告劉德華,理由同樣是侵犯了名譽權。“他通過經紀人回應(追星事件),還開新聞發布會,讓我們壓力很大,在外面別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我們,我們受到很大的傷害。”她接著說:“我們不是壞人,我們沒有殺人放火,只是孩子的一個夢想而已,他不能這樣對我們。”楊母認為劉德華應該為給女兒帶來的傷害負責。“我也沒有其他要求,就是要讓他在全國媒體面前給我們賠禮道歉。”對于打完官司之后的生活,母女倆沒有具體的打算,“沒考慮將來的事,我們本來也有很幸福的家庭。你看,我孩子現在都成那樣了,這(打官司)是最重要的。”
對話楊麗娟
記者:現在生活還好嗎?
楊麗娟:不太好,壓力太大。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