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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之琳(資料圖片)
關之琳不滿《壹周刊》去年刊載的一篇報道,將她購入豪宅一事與臺灣富商陳泰銘扯上關系,目前正式通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壹周刊》無中生有及誹謗,并且申請禁制令以及向《壹周刊》索償。而臺灣十大富商之一的國巨公司董事長陳泰銘,上月也就同一篇報道,越洋委托香港代表律師控告《壹周刊》誹謗。
促判懲罰性賠償
原告關之琳在入稟狀中表示,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出版的第929期《壹周刊》,刊登了一篇誹謗她的封面標題報道,封面標題是“過億大屋有人照,關之琳搭上已婚臺灣佬”,而內頁的標題則是“過億豪宅有人照 關之琳搭上已婚臺灣佬”。關之琳要求高院發出禁制令,以阻止兩名被告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及該雜志總編輯李科儀繼續誹謗她,并向兩名被告追討賠償,當中包括加重性及懲罰性賠償。
入稟狀又指,看過該報道的人會以為關之琳與一名已婚男子有戀情,又會認為她要依靠該男子的財政支持而過活,并且不相信她養得起自己、買豪宅及供樓,更會質疑她的人格;關之琳的聲譽因此而嚴重受損,而她也為此感到極沮喪和難堪。
關之琳又指該報道無中生有,并在入稟狀中點出有關內容,指該報道不但純屬捏造,而且是故作煽情,兩名被告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促銷及維持《壹周刊》想“爆丑聞”的形象,加上兩名被告不肯向她道歉,所以她要向兩名被告追討加重性及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