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首富郭臺銘不滿《時報周刊》去年3月報道他被劉嘉玲“狠削1億元”,自訴控告周刊董事長黃肇松、社長張國立、記者陳昱翰等人誹謗,并求償1億元臺幣(約合人民幣兩千五百萬)案,昨天開庭時,郭臺銘依然沒有出庭,不過被告正式向法官聲請未來傳喚郭、劉2人出庭說明彼此關系,法官尚未決定是否有必要傳訊2人。
設計對白:反正我們沒拍照片!
郭臺銘的律師羅秉成認為:“郭臺銘就是認為報導不實才會提告,劉嘉玲也正打官司要求《時周》登報道歉,《時周》報導前不找郭、劉查證,反到訴訟中才要法院傳訊,已經沒有必要了。”
女主角批媒體素質
劉嘉玲昨聞訊氣憤表示:“臺灣媒體的素質現在已經變成這樣了嗎?其他的事不想回答。”
黃肇松昨首度出庭辯稱:“我本職在《中國時報》,以法人代表派任《時報周刊》只看財務報表,對報導內容完全不過問。
”黃肇松表示,已透過共同朋友,“和郭有點接觸,但還沒有具體的解決方案”。郭的另名律師陳麗增表示:“和解條件很簡單,就要一個公開的道歉,可是對方沒有正面回應。”
下月14日再開庭
另外,去年被《時周》視為爆料人的女子張瑋津,先前證稱沒說過郭劉關系,《時周》原本要提出記者和張女的采訪錄音及譯文當證據,昨律師卻語帶玄機向法官表示,錄音內容有些和本案無關,非到必要不希望拿出來當證據,法官只好命令《時周》4月14日開庭時一定要拿出來,屆時一并決定是否傳喚郭、劉2人出庭。
◎2007
.03╱23 《時報周刊》第1518期報導“劉嘉玲狠削郭臺銘1億元(臺幣)”
.03╱28 郭臺銘控告《時報周刊》董事長黃肇松等人加重誹謗,并求償1億元(臺幣)
.05╱14 臺北地院開庭時,撰文記者陳昱翰坦承,“除了爆料者以外,問過兩名鴻海公司的內部人員”
.10╱16 被指為新聞消息來源的張瑋津出庭說:“我吃飽撐著啊,沒事去講這個干嘛?”
◎2008
.03╱03 《時報周刊》聲請傳喚郭臺銘、劉嘉玲出庭作證
.04╱14 法院將再次開庭確認傳喚哪些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