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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連日協助警方調查后離開香港,但昨日仍透過律師行發表聲明,強調警方經詳盡調查后,已確認他在事件中屬證人身份。接近警方消息人士指,陳冠希此舉真正目的,是要應付一旦出現的廣告商索償。廣告界也盛傳,有廣告商已向陳冠希陣營發信,對其形象問題表示關注。
香港媒體引述接近警方消息人士稱,陳冠希聲明的重點,是要強調他的證人身份,希望藉此說明他沒有刻意破壞自己的形象,一旦有廣告商追究,也能減輕責任或損失。有廣告界人士指出,近日確盛傳有廣告商擔心陳冠希的形象問題,令由他代言的商品形象受到影響,該廣告商已發信給陳冠希,但目前仍未到提出索償的地步。
法律界人士謝連忠表示,一般廣告合約內都有指定條文,定明代言人不可做某些破壞形象的事情,令商品形象受到影響。如代言人故意或因疏忽而導致商品形象受損,引致廣告商有損失,廣告商可追究責任。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分析,陳冠希的聲明,目的是要向廣告商澄清,他并非事件的始作俑者,沒故意破壞形象。
陳冠希一向是廣告商的寵兒,但上月底艷照風暴爆發后,事業形象一落千丈,令簽約的廣告客戶及贊助商紛紛打退堂鼓。原本商臺4月會舉行由陳冠希擔任幕后工作、二人組合農夫的音樂會,因贊助商不欲與陳冠希扯上關系,演唱會現時已押后至下半年才舉行。
另一方面,牛仔褲品牌Levis也透過律師提出中止合約及要求賠償,Manhattan信用卡則突然表示Edison拍攝的電視廣告已經完結,至于他與著名填詞人黃偉文分別拍攝的EPS廣告,現階段亦只播出黃偉文那一段,就連瑞士腕表品牌JACOB&Co.也表示不會與陳冠希續約,而由他代言的百事可樂方面,則仍未對事件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