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昨晚香港方面傳來的最新消息,昨日,陳冠希施計引開記者,已在保鏢保衛下乘機赴泰國曼谷,再次避走外地,臨走前他曾致電友人,語調輕佻、似無悔意地說:“我走了!”他還通過律師表示,警方已確認其證人身份,但警方消息稱,這只是陳冠希單方面的表述,據悉,警方仍在檢查陳冠希的電腦,調查仍在繼續。陳冠希的姐姐陳見飛證實弟弟已離港。
昨日有媒體報道稱,根據港媒報道,陳冠希可能已向警方做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交代:拍攝艷照是受相關利益方的指使,利用陳冠希本人的身份和圈內關系,拉攏涉足娛樂圈的女藝人。拍攝目的就是為了以性愛視頻和照片為要挾,隨時控制發展中的相關女藝人,以獲取巨大的經濟利益。而艷照最后流出,正是因為陳冠希和其中部分女主角惹怒了相關利益方,導致“艷照門”爆發。文章還指出,香港黑幫染指香港娛樂圈由來已久,關于娛樂公司以及他們與黑幫的關系早有盛傳。對此,昨日陳冠希所屬東亞娛樂發言人回應:“每天都有很多胡說八道的新聞,我們不回應了。”
此外,有消息指陳冠希已經秘密離港。昨日他通過代理律師胡關李羅律師行向媒體發出聲明,稱“警方要求陳先生提供的協助已經于2008年2月26日完成,近期不需要陳先生提供進一步協助。”此外,有消息稱陳冠希在本次事件中已經由證人轉為疑犯,對此,陳冠希的律師表示,警方已確認陳冠希在本次事件中僅屬于證人身份,但昨日香港警方稱,這只是陳冠希單方面的表述,調查還在繼續。
最近有傳艷照門的各受害女性,正準備向陳冠希發律師信,為自己的損失向陳索賠,其中包括阿嬌所屬的經理人公司英皇以及張柏芝。記者了解到,根據香港相關法律,如果照片屬于兩人一起拍攝,那么當事的雙方都對照片擁有版權,如果當事一方將照片外泄,另一方有權利向泄漏方索賠———不管泄露方是否為故意外泄。但根據香港律師的說法,如果只是索賠精神損失,額度將不會太大。
此外,27日有媒體報道阿嬌首次在網上留言,感謝大家的關心。有消息稱,據英皇查證過后表示,阿嬌并沒有在歌迷網站留言,對其中內容不會回應。
有趣的是,近日有網友翻出2001年《TVB8金曲頒獎禮》的一段錄像,謝霆鋒拿獎后開心地坐在陳冠希和張柏芝中間唱歌,三人有說有笑,陳冠希還搶話筒來唱,而當時謝霆鋒的女友王菲坐在旁邊默默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