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病重,陳奕迅可能捐肝救父(資料圖片)
藝人陳奕迅有可能于日內捐肝救父。其原本任香港職房屋署高官的父親陳裘大,因被指收受150萬元賄款而被判監6年,陳裘大昨天(2月27日)向上訴庭申請減刑時透露,其肝病近期惡化,須在月內進行換肝手術才得以保命,醫生報告表明其子會捐肝移植給他。上訴庭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后,今日會宣判是否批準減刑。
陳裘大因乙型肝炎引致末期肝硬化,并出現早期肝癌,但未擴散到其它器官,須盡早接受肝臟移植。他現正在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已完成換肝前各項檢查。據稱,陳裘大情況不佳,“不做(換肝)不得,換到就有得救”。由于香港尸肝不足,須由近親捐肝,院方下周會為他進行換肝手術,由曾為肥肥做換肝手術的名醫盧寵茂操刀,肝臟由陳裘大兒子捐出。
由于父親病情突惡化,據悉陳奕迅(Eason)已準備為父捐肝。Eason的經理人陳家瑛昨天接受查詢時承認,Eason曾向她提及換肝一事:“他有同我講過,亦有這個可能,不過除了Eason,他還有個哥哥,所以情況是怎樣,都要先看法庭方面怎樣決定。”她指這是Eason的家事,她不便給予意見。
現年62歲的陳裘大,在2003年底初次被還柙,到2005年初獲準保釋等候上訴。2006年11月重審再罪成判監,至今又服刑15個月。陳裘大昨天出庭時精神尚不錯,氣色較2005年時為佳,但明顯不及獲準保釋時好。他服刑期間不能戴假發,顯得較前蒼老得多。Eason昨天亦有到庭旁聽,但曾為公公當擔保人的兒媳徐濠縈則沒現身。
代表陳裘大的資深大律師麥機智,昨天引述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腸胃及肝臟科”副教授廖家杰上月為陳檢查后撰寫的報告,指陳自前年第二次被判監后,肝病惡化,需由兒子捐肝移植才可保命。麥表示明白以健康理由要求減刑,通常都應向行政部門提出,但本案由拘捕至今已6年半,仍望法庭能給予適量寬減。
原任職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的陳裘大,于2002年初次被控,指他涉嫌利用審批工程承辦商之職權收受承建商賄賂,令表現差劣的承建商免被除名,及讓一名入職考試不合格的朋友兒子,獲政府聘用為合約工程師。他首次受審時,被裁定10項罪名成立,共判監7年。后上訴指控方隱瞞其主要證人、廉署總調查主任楊恩德之醉駕案底,成功推翻定罪。
陳裘大再受審后,僅一項控罪獲判無罪,被判監6年。麥機智昨天指,陳獲判無罪的控罪,乃最主要的一項控罪,初審時被判監4年,余下九罪才共判囚3年。麥認為重審法官在量刑時應遵循初審法官的量刑準則,如要重新分配每罪刑罰,則應給予足夠理據支持,但法官并無這樣做,故判刑應予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