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反應
女友父親楊超成表示,“他出來交待是應該的事情,至于他講的內容我就不回應。”“他自己做錯事,認錯是應分的,這個是基本同必須要做的動作。”但對于是否反對女兒和陳冠希交往,對此他不予置評。
英皇集團老板楊受成、陳冠希女友的叔叔表示對陳冠希前日記者會的表現滿意,“我覺得他講的好好,他還有誠意。”但覺得陳冠希就此退出香港娛樂圈很可惜,他還是個好歌手好演員,大家應該給他個機會。本版整理報道:黃長潔
香港法律學者說
注明“陳冠希攝”不屬侵權
陳冠希前日透過律師行提醒傳媒若轉載其照片,即可能構成侵犯版權行為。有法律學者則指出,該例亦有條文列明,若傳媒為報道而刊載小量有關照片,而又在報道內列明是“陳冠希攝”,確認到作者身份,即符合條文要求的“公平處理”,不屬侵權。
《版權條例》第39條(二)指出:“為報道時事而公平處理某一作品,只要附有足夠的確認聲明,不屬侵犯該作品的任何版權。”而該例第198條指出,足夠的確認聲明,是指借有關作品的名稱或其他描述,而認識該項作品,并識別其作者的聲明。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條例第39條就傳媒報道涉及版權物品提供豁免,即傳媒為了報道時事,則照片雖有版權持有人,但若以“公平處理”手法報道,即小量引用版權照片,并在照片附引版權持有人姓名,即不屬違法,而公平處理原則,包涵了公眾利益的考慮。
設計師點評造型
不該染發
陳冠希早前自拍影帶的“沮喪”造型,惹來劣評如潮,甚至被網友涂鴉變拉丹!前日他改以間條恤衫襯牛仔褲波鞋Look出席記者會,獲香港形象指導張學潤(Nelson)力撐有進步,指他斯文大方,是正常男仔打扮:“他的打扮感覺好整齊,不過不等于有誠意,有沒誠意要看他說話的內容!”
至于時裝設計師鄧達智卻彈他不應染發,感覺太挑釁:“我想他不想放棄自己的形象,恤衫西裝襯牛仔褲沒問題,如果他是成套HugoBoss上身,大家會覺得他好作狀!不過他不應該染發,感覺好挑釁!(他用英語發言?)他的廣東話不夠英文好,所以用英文講是好聰明的做法,不用詞不達意,減少尷尬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