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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檢控懷疑發放藝人不雅照的網民鐘亦天一案,“先檢控后評級”的做法備受外界批評,消息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淫審機制時,會一并檢討警方“先檢控后評級”程序。該局局長馬時亨昨天終首度開腔評論不雅照事件,并透露有關檢討將于上半年完成,下半年會展開公眾咨詢。
消息稱,警方“先檢控后評級”,是依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二十九條規定,該例稱若疑犯不承認有關物品是淫褻,法院或裁判官可將物品轉交淫審處評級。故警方在涉及法例的檢討工作完成前,不會改變現行做法,但警員處理發布淫褻物品案時,會更小心判定其淫褻程度。
馬時亨對不雅照事件痛心
除警方的檢控評級程序,檢討亦涉及六方面,包括:規管網上色情物品的機制,例如網上發布不雅物品,目前只須登入網民自愿申報是否未成年,這規管是否足夠;對影視處外勤人員巡查工作的監管機制;影視處巡查的優先次序,例如較少巡查外語娛樂雜志是否適當;對屢犯者是否須加刑;審裁處暫定評級后應否說明原因,以增透明度;以及淫褻及不雅評級標準是否混淆。
馬時亨昨出席香港電臺新春團拜后指關注到事件對年輕人的影響,他已下令該局盡快完成法例檢討,但因涉及復雜議題,牽涉跨國界及社會上很多主觀看法,不想低估檢討難度,希望于上半年完成檢討,下半年展開公眾咨詢。對于《壹周刊》附夾藝人不雅照專輯的評級情況,他沒有回應,又稱自己為人父母,就如其他父母一樣對事件感到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