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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漏稅官司再添一樁,臺灣“國稅局”認為吳宗憲的杰克傳播公司少報公司未分配盈余,要求該公司補稅、罰款共344萬余元(約80萬元人民幣)。杰克傳播雖打官司抗稅,但前天被判敗訴。總計吳宗憲旗下事業體,在2000、2001年,已因漏稅被補稅和罰款超過3100萬元(約七百萬元人民幣)。吳宗憲回應說:“反正我這么有錢,繳就繳,無所謂啦!”
臺灣“國稅局”從2000年度盯上吳宗憲旗下事業體,包括錄音室、傳播公司、電影公司都被查稅,其中2000年和2001年,就有6件稅款案進入訴訟程序,而且吳宗憲6件抗稅官司全都輸了。前天這件官司,是杰克傳播被“國稅局”認定,在2001年少報未分配盈余2千多萬元(約450萬元人民幣),因此要求該公司補稅229萬余元(約50萬元人民幣),以及罰款114萬余元(約25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