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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新消息,24歲的涉案人員郭鎮瑋被傳訊后,獲準以現金1萬港元保釋,此案會押后至3月11日再審。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認為以被告對電腦的認知,可隨意在外將照片發布,由于照片對公眾造成影響,控方要求關押被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辯方稱,本案性質與一般在旺角發布淫褻物品案件無異,任職文員的被告愿交保釋金,由父親做人事擔保。法官認為,無證據顯示被告會棄保潛逃及再犯,也無控方證人可以干擾,準予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