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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網民鐘亦天(圖中黃衣低頭者)(圖片來源:文匯報)
在藝人床照事件中,涉嫌發放一張照片而被控告的香港網民鐘亦天,被裁判官下令拘留八周。本身任職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正嘗試聯絡鐘或其家人,希望了解其情況,涂謹申稱,拘留八周是“超長”,十分罕見,被告其實可通過法律途徑,向高院申請保釋。此外,有大律師稱,按照法例,巿民把色情物品借給朋友觀看或傳閱,已屬發放,可能已觸犯法例。
同類案件多獲保釋
有網民轉載了涂謹申的公開回復電郵,指有關藝人床照事件,重點應是找出始作俑者,不應該進行大量搜捕,過往同類案件大多數被告首次提堂時,亦獲保釋,他指有合理懷疑這次法庭是不是因為外間壓力才作“重判”。他又說自己不是被告代表律師,故不能為他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現所知被告的資料不多,若網民或被告的親友有被告的資料可聯絡他,涂今天將嘗試接觸懲教署,希望可接觸到被告。
本身是大律師的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員的龔靜儀指出,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把物品派發、傳閱、出借、交給等,都算發布,故若有人將淫褻照片制作光碟,借給朋友觀看,亦算發布的一種,可能已觸犯法例。
她又說條例亦有“藏有以供發放”的罪行,刑罰亦等同發放,但須有足夠環境證供,如有人藏有逾百張色情碟,該處是前鋪后居,有放映設備等,過去被檢控的,以色情碟鋪居多,未聽聞有巿民因藏有大量色情碟而被捕。